中国白酒的两大重要产区泸州和遵义仁怀接连出拳,能否有效控制住目前白酒市场的乱象?
近日,酒业家记者获悉,泸州市工商局于3月5日召开全市集中规范白酒行业经营行为座谈会,对泸州市白酒行业经营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;3月6日,遵义、仁怀酒协也下发《关于开展酒类企业自律检查的通知》。
泸州规范经营行为,出台“泸七条”
在泸州市全市集中规范白酒行业经营行为座谈会中,泸州老窖、四川郎酒厂、泸州仙潭酒厂等30多家白酒产销、包材企业参会。会议对全市白酒基酒行业经营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:
一、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是产品的第一责任人,应对生产流通销售的产品从各环节从严把关,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对生产流通销售的产品承担第一责任。
二、禁止生产流通销售含有“特供、内供、特需、专用、专供”以及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年份酒。
三,禁止生产流通销售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的产品。
四,禁止宣传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、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
五,禁止生产流通销售仿冒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。
六,禁止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、帮助他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。
七,不得生产销售以次充好、不合格产品、三无产品、禁止网络商品侵权、冒用厂名厂址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,不得发布网络虚假广告等。